數位振興五倍券
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持卡至i郵購網站消費,可享有振興優惠價。先到i郵購看看
請由以下2種支付工具選擇1種綁定累計消費
郵政VISA金融卡 查詢即時發卡郵局
包含
*郵政VISA金融卡實體卡片刷卡消費
*於電商平台輸入VISA卡號支付
郵政VISA金融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限40,000名(依成功綁定順序) 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2:10】

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限110.9.10~110.10.31完成申請及領卡之全新卡友,不限名額。符合新卡友資格且在110.12.31前完成綁定,還可參加「新卡友綁定數位五倍券抽獎活動」。

※提醒您新卡友須綁定該卡片方可獲得新卡友獨享回饋600元。
110年12月31日前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不分新舊卡友皆可參加「數位五倍券 綁定雙重抽」抽獎活動。
掃碼登錄(台灣Pay掃碼)
*綁定台灣Pay掃碼須至少具備以下任一條件:
(1)已下載有效之【郵政金融卡雲支付】或【郵政HCE手機VISA卡】。
(2)已申請郵保鑣並完成連結購物帳號。
掃碼登錄即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加碼回饋(依成功綁定順序)
800元:限第1-10,000名 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1:10】
500元:限第10,001-15,000名 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1:19】
300元:限第15,001-30,000名 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2:56】

新戶首刷禮100元:限110.9.22前從未使用掃碼交易者,不限名額。
*提醒您:
1.依振興五倍券發放規定,綁定數位券者無法取消綁定,當您完成綁定本公司以上任一種支付工具後,不得變更為其他支付工具、亦不得取消綁定改領紙本券。
例1:A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後,無法更換為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反之亦然。
例2:B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後,無法取消綁定改領紙本券。
2.共同綁定請主綁人先綁定以上任一種支付工具後,再於振興五倍券官網或至超商Kiosk插入健保卡進行共同綁定。共同綁定完成後,即可以主綁人之數位支付工具進行集券消費。
3.加碼回饋額滿時會顯示 已額滿
數位振興五倍券-約定條款

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數位振興五倍券』及加碼優惠禮活動】約定條款
綁定郵局【台灣Pay『數位振興五倍券』及加碼優惠禮活動】約定條款

親愛的郵政儲戶您好:
感謝您響應「郵政VISA金融卡-『數位振興五倍券』及加碼優惠活動」(下稱本活動),共同為活絡國內經濟、促進商業發展盡一份心力,請您於參加本活動前詳細閱讀下列本活動內容及約定條款,充分瞭解您的權利義務,當您依本約定條款完成登錄綁定後,視為您已同意並願遵守下列約定條款之內容:
一、 活動期間:民國(以下同) 110年10月8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二、 活動內容
(一)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每週依累積消費金額,撥付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回饋款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 5,000元,如有共同綁定,則依綁定人數合併計算回饋款總額。
(二)加碼優惠禮、新卡禮及抽獎活動:請詳閱本公司活動說明網頁。
三、 參加資格:透過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活動網站完成本活動登錄綁定程序,並以「郵政VISA金融卡」(包含實體VISA金融卡刷卡消費及電商平台輸入VISA卡號消費,以下同)至指定通路進行刷卡消費之本公司持卡人。(指定通路及消費/繳費項目詳振興五倍券官網)
四、 登錄綁定及回饋機制
(一) 登錄綁定流程
1. 登錄綁定期間
(1) 110年9月22日至110年10月7日,您可搶先於活動開始前至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活動網站完成本活動郵政VISA金融卡登錄綁定程序,惟須至110年10月8日起始得開始累計消費金額。
(2) 110年10月8日至111年4月30日至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活動網站完成本活動郵政VISA金融卡登錄綁定程序,並於完成後始得累計消費額度。
(3) 您於完成本活動登錄綁定前所為之消費金額,不納入本活動消費額度累計。
※例一:A顧客110年10月16日以實體VISA金融卡刷卡支付4,000元,但於10月20日才完成登錄綁定本活動,累積消費額度自10月20日計算,10月16日之消費不納入。
※例二:B顧客於完成登錄綁定本活動後,至指定通路購物,以實體VISA金融卡刷卡支付4,000元,另又於某電商平台輸入郵政VISA卡號支付1,000元,該二項消費合併計算5,000元即符合本次活動之滿額消費。
2. 共同綁定:於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1日止之期間內,若您已至經濟部「振興五倍券平台(Web)」或「超商Kiosk」完成本活動共同綁定作業,完成綁定後得將家人或親友之振興五倍券額度,一併以您本人之「郵政VISA金融卡」進行累計消費,您可於110年10月6日中午12點前辦理取消被綁人綁定,請注意相關辦理時效;本活動共同綁定人數上限為5人(包含1位主綁人及4位被綁人)。
※例:C顧客(主綁人)已於110年9月28日完成登錄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並於110年9月29日透過「超商Kiosk」完成1位D親友(被綁人)之共同綁定,則C顧客(主綁定者)完成綁定後之回饋款總額為10,000元。
3. 依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規定,振興五倍券綁定數位支付工具者,不得變更綁定為其他數位支付工具、亦不得改領紙本券。
※例:E顧客110年9月25日於本公司活動網站完成登錄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不得變更綁定「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不得變更綁定其他業者信用卡、不得變更綁定電子支付、不得變更綁定電子票證,亦不得要求取消改領紙本券。
(二) 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流程:
1. 「數位振興五倍券」之回饋款項將撥付至您的郵政存簿儲金帳戶中,如有共同綁定者,共同累計消費之回饋款項亦將撥付至您的(主綁人)郵政存簿儲金帳戶中。
2. 撥付回饋款項週期:
(1) 本公司以週日至週六為一週期,排除7日內退貨後,於次週日計算該期間累計之消費金額,並依該期間累計消費金額,結算「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前述「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於結算每週期累計消費金額次一營業日後,撥付至您的郵政存簿儲金帳戶中。
(2) 本活動首次撥付日為110年11月1日(消費累計期間為110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後續撥付週期即為每週一撥付。
※例一:您9月25日於本公司活動網站完成登錄綁定後,10月8日開始以「郵政VISA金融卡」消費,則系統將計算10月8日至10月23日之累計消費金額,結算第一期回饋款於11月1日(一)入帳。
※例二:您10月25日於本公司活動網站完成登錄綁定後,10月25日開始以「郵政VISA金融卡」消費,則系統將計算10月25日至10月30日之累計消費金額,結算該期回饋款於11月8日(一)入帳;10月31日至11月6日之累計消費金額,回饋款將於11月15日(一)入帳。
3. 回饋款上限(滿額):個人綁定後回饋款上限為5,000元;共同綁定依綁定人數計算回饋款上限,最高為25,000元(綁定5人時)。
4. 撥付回饋款項通知:
(1) 以上款項每期撥付後均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您撥付詳情。
(2) 回饋款撥付達滿額時,另再發送簡訊通知您(如有共同綁定則待全額累加至滿額時發送簡訊通知)。
五、 可合併使用行政院「好食券」回饋:
(一)回饋資格:以您或您共同綁定之被綁人是否符合好食券資格,符合者則依好食券份數、指定通路及使用期間,累計您的郵政VISA金融卡消費金額給予回饋款,回饋總金額依好食券規定。
(二)回饋款入帳方式、入帳週期及撥付通知皆比照前述數位振興五倍券之作業方式辦理。
(三)回饋額度歸戶:如有共同綁定之被綁人符合好食券回饋資格,則該被綁人之好食券回饋額度合併至主綁人之回饋額度計算。
(四)若您符合好食券回饋資格,則回饋款撥付順序依序為好食券、振興五倍券。
(五)好食券回饋總金額、抽籤、使用方式、適用指定通路、使用期間等資訊,詳振興五倍券官網
六、 可合併累計消費之「地方政府加碼券」活動:
(一)參加資格:本活動期間內於主辦之地方政府轄區店家以您綁定數位振興券之郵政VISA金融卡累計消費金額達5,000元,且其中包含指定通路消費累計達「一定金額」時,即具備參加資格條件。其「一定金額」依各地方政府券活動辦法為準。
(二)名額有限:具備以上資格條件者,另依主辦地方政府公告之篩選辦法(資格條件達成順序或抽籤等方式不一)通知得獎者。
(三)其他有關「地方政府加碼券」之累計消費金額、指定消費通路、回饋兌換方式、其他優惠回饋內容及詳細活動辦法,請詳各地方政府相關優惠活動公告並以其標準為據。
七、 重要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所稱之消費指定通路是指店面有張貼或標示「VISA」之國內通路,不包含經濟部公告不適用之通訊交易(請詳見財金公司台灣Pay活動網站及振興五倍券官網公告內容)
(二) 下列商品服務或交易行為,不計入本活動累計消費額度(詳振興五倍券官網)
1. 繳納公用事業水費、電費。
2. 繳納金融機構或實際從事融資行為營業人之授信本息、費用或信用卡帳款。
3. 購買或投資股票、公司債、認購(售)權證、受益憑證、保單或其他金融商品。
4. 繳納罰金、易科罰金、罰鍰、稅捐、行政規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勞保費、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或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5. 購買菸品、商品(服務)禮券、現金禮券、儲值交易之行為。
6. 回饋金額結算之消費額度包含通訊交易,其企業經營者以本國營業人為限。但經經濟部公告者,不適用之。
(三) 您申請消費退款及經列為消費爭議款金額均不計入本活動規定之累計消費金額計算範圍。縱使已達本活動規定之消費額度後始申請退款者,亦同
(四) 您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即喪失活動資格,倘因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者,您應自行承擔自身所受損失。
(五) 您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加本活動之資料及紀錄,皆以本公司及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主協辦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之紀錄為準。
(六) 主協辦單位就您的活動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經審查若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者,主協辦單位得取消您參與活動之資格。
(七) 您若有偽造、詐欺、冒名、盜用他人資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活動資格者,除喪失活動資格並禁止參加本活動外,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 您不得要求本活動「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及各項優惠禮轉換為其他形式之贈品或贈獎,且主協辦單位對您於指定通路店家消費購買之商品或服務不負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但本活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九) 除法令或政策另有規定外,主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十) 與本活動有關之抽獎活動係屬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1. 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含居住滿183日大陸地區人民),領取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本公司將代扣10%所得稅,中獎人當年度兌領獎項價值累計超過1,000元,應自行列入該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2. 中獎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日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獎項金額一律由本公司代扣20%所得稅。
(十一) 因參加本活動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您依法規定須履行之法定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若與稅務法令適用有爭議者,請您洽詢所屬管轄之稅捐稽徵機關。如有未盡事宜悉依領獎當時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 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
(一) 當您參加本活動並完成登錄綁定後,即視為您同意本公司得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提供之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存簿儲金帳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出生年月日、消費商店名稱與統一編號、交易日期與金額及登錄綁定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本公司並得於本活動目的之範圍內(如辦理「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加碼優惠禮、新卡禮、抽獎等各項作業),提供必要之交易資訊(僅限於上開蒐集之個人資料)予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經濟部及其委託之機構(關),以及依法具有調查權之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二)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得就保有您的個人資料之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資法第10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個資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11條第4項規定,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4. 依個資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5. 依個資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無從執行必要之處理作業,將導致您無法參加本活動。
(四) 提醒您參加本活動並進行登錄綁定前,應詳閱本活動各項約定內容及上開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當您完成登錄綁定流程時,視為已充分了解相關權利義務並同意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九、 損害賠償
您已明確瞭解並同意,因非可歸責於主協辦單位之事由,致您無法參加本活動者,主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十、 以電子文件為正式表示方法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約定條款提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您於本活動各項服務與功能等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時,即視為同意本條規定。
十一、 其他約定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或其他使用「郵政VISA金融卡」相關事項,悉依本公司相關約定條款辦理。
十二、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約定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活動所生之任何爭議及糾紛,雙方應先尋求以協商方式解決,如未能解決者,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十三、 活動諮詢管道:
(一) 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4小時顧客服務專線:0800-700-365
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
(二) 協辦單位: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親愛的郵政儲戶您好:
感謝您響應「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數位振興五倍券』及加碼優惠活動」(下稱本活動),共同為活絡國內經濟、促進商業發展盡一份心力,請您於參加本活動前詳細閱讀下列本活動內容及約定條款,充分瞭解您的權利義務,當您依本約定條款完成登錄綁定後,視為您已同意並願遵守下列約定條款之內容:
一、 活動期間:民國(以下同) 110年10月8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二、 活動內容
(一)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每週依累積消費金額,撥付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回饋款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 5,000元,如有共同綁定,則依綁定人數合併計算回饋款總額。
(二)加碼優惠禮、共同綁定禮、新戶首刷禮及抽獎活動:請詳閱本公司活動說明網頁。
三、 參加資格:透過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活動網站完成本活動登錄綁定程序,並以「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指透過郵保鑣APP設定連結購物帳號或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郵政金融卡雲支付/郵政HCE行動VISA卡,以下同)至指定通路進行掃碼支付(含繳費,但部分繳費項目不適用)之本公司儲戶。(指定通路及消費/繳費項目詳振興五倍券官網)
四、 登錄綁定及回饋機制
(一) 登錄綁定流程
1. 登錄綁定期間
(1) 110年9月22日至110年10月7日,您可搶先於活動開始前至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活動網站完成本活動登錄綁定程序,惟須至110年10月8日起始得開始累計消費金額。
(2) 110年10月8日至111年4月30日至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活動網站完成本活動登錄綁定程序,並於完成後始得累計消費額度。
(3) 您於完成本活動登錄綁定前所為之消費金額,不納入本活動消費額度累計。
※例一:A顧客110年10月16日以郵保鑣APP掃碼支付4,000元,但於10月20日才完成登錄綁定本活動,累積消費額度自10月20日計算,10月16日之消費不納入。
※例二:B顧客於完成登錄綁定本活動後,至指定通路購物,以郵保鑣APP掃碼支付4,000元,另以台灣行動支付 APP綁定之郵政金融卡雲支付掃碼支付1,000元,該二項消費合併計算5,000元即符合本次活動之滿額消費。
2. 共同綁定:於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1日止之期間內,若您已至經濟部「振興五倍券平台(Web)」或「超商Kiosk」完成本活動共同綁定作業,完成綁定後得將家人或親友之振興五倍券額度,一併以您本人之「台灣Pay」進行累計消費,您可於110年10月6日中午12點前辦理取消被綁人綁定,請注意相關辦理時效;本活動共同綁定人數上限為5人(包含1位主綁人及4位被綁人)。
※例:C顧客(主綁人)已於110年9月28日完成登錄綁定本公司掃碼支付(台灣Pay),並於110年9月29日透過「超商Kiosk」完成1位D親友(被綁人)之共同綁定,則C顧客(主綁定者)完成綁定後之回饋款總額為10,000元。
3. 依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規定,振興五倍券綁定數位支付工具者,不得變更綁定為其他數位支付工具、亦不得改領紙本券。
※例:E顧客110年9月25日於本公司活動網站完成登錄綁定「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不得變更綁定為郵政VISA金融卡、不得變更綁定其他業者信用卡、不得變更綁定電子支付、不得變更綁定電子票證,亦不得要求取消改領紙本券。
(二) 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流程:
1. 「數位振興五倍券」之回饋款項將撥付至您的郵政存簿儲金帳戶中,如有共同綁定者,共同累計消費之回饋款項亦將撥付至您的(主綁人)郵政存簿儲金帳戶中。
2. 撥付回饋款項週期:
(1) 本公司以週日至週六為一週期,排除7日內退貨後,於次週日計算該期間累計之消費金額,並依該期間累計消費金額,結算「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前述「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於結算每週期累計消費金額次一營業日後,撥付至您的郵政存簿儲金帳戶中。
(2) 本活動首次撥付日為110年11月1日(消費累計期間為110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後續撥付週期即為每週一撥付。
※例一:您9月25日於本公司活動網站完成登錄綁定後,10月8日開始以「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消費,則系統將計算10月8日至10月23日之累計消費金額,結算第一期回饋款於11月1日(一)入帳。
※例二:您10月25日於本公司活動網站完成登錄綁定後,10月25日開始以「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消費,則系統將計算10月25日至10月30日之累計消費金額,結算該期回饋款於11月8日(一)入帳;10月31日至11月6日之累計消費金額,回饋款將於11月15日(一)入帳。
3. 回饋款上限(滿額):個人綁定後回饋款上限為5,000元;共同綁定依綁定人數計算回饋款上限,最高為25,000元(綁定5人時)。
4. 撥付回饋款項通知:
(1) 以上款項每期撥付後均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您撥付詳情。
(2) 回饋款撥付達滿額時,另再發送簡訊通知您(如有共同綁定則待全額累加至滿額時發送簡訊通知)。
五、 可合併使用之行政院「部會加碼券」回饋:包含好食券、i原券及地方創生券。
(一)回饋資格:以您或您共同綁定之被綁人是否抽中上述券種註記,抽中者則依各券種抽中份數、指定通路及使用期間,累計您的台灣Pay掃碼交易消費金額給予回饋款,回饋總金額依各券種規定而不同。
(二)回饋款入帳方式、入帳週期及撥付通知皆比照前述數位振興五倍券之作業方式辦理。
(三)回饋額度歸戶:如有共同綁定之被綁人中籤,則該被綁人之「部會加碼券」回饋額度合併至主綁人之回饋額度計算。
(四)若您抽中多種「部會加碼券」,則回饋款撥付順序依序為i原券、地方創生券、好食券、振興五倍券
(五)「部會加碼券」各券種回饋總金額、抽籤、使用方式、適用指定通路、使用期間等資訊,詳振興五倍券官網
六、 可合併累計消費之「地方政府加碼券」活動:例如高雄券或其他地方政府券。
(一)參加資格條件:本活動期間內於主辦之地方政府轄區店家以您綁定數位振興券之台灣Pay累計消費金額達5,000元,且其中包含指定通路消費累計達「一定金額」時,即具備參加資格條件。其「一定金額」依各地方政府券活動辦法為準。
(二)名額有限:具備以上資格條件者,另依主辦地方政府公告之篩選辦法(資格條件達成順序或抽籤等方式不一)通知得獎者。
(三)其他有關「地方政府加碼券」之累計消費金額、指定消費通路、回饋兌換方式、其他優惠回饋內容及詳細活動辦法,請詳各地方政府相關優惠活動公告並以其標準為據。
七、 重要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所稱之消費指定通路是指店面有張貼或標示「台灣Pay」之國內實體通路,不包含轉帳購物及經濟部公告不適用之通訊交易(請詳見財金公司台灣Pay活動網站及振興五倍券官網公告內容)
(二) 下列商品服務或交易行為,不計入本活動累計消費額度(詳振興五倍券官網)
1. 繳納公用事業水費、電費。
2. 繳納金融機構或實際從事融資行為營業人之授信本息、費用或信用卡帳款。
3. 購買或投資股票、公司債、認購(售)權證、受益憑證、保單或其 他金融商品。
4. 繳納罰金、易科罰金、罰鍰、稅捐、行政規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勞保費、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或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5. 購買菸品、商品(服務)禮券、現金禮券、儲值交易之行為。
6. 回饋金額結算之消費額度包含通訊交易,其企業經營者以本國營業人為限。但經經濟部公告者,不適用之。
(三) 您申請消費退款及經列為消費爭議款金額均不計入本活動規定之累計消費金額計算範圍。縱使已達本活動規定之消費額度後始申請退款者,亦同。
(四) 本活動累計消費金額,以您透過「台灣Pay」一維條碼或二維條碼掃碼支付之交易為限,不包含以NFC感應方式進行支付者;您如以本公司所發行之實體VISA金融卡刷卡或透過其他機構APP(如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 Pay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業者)綁定之本公司VISA金融卡進行消費,亦不納入本活動「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規定之消費計算範圍。
(五) 您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即喪失活動資格,倘因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者,您應自行承擔自身所受損失。
(六) 您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加本活動之資料及紀錄,皆以本公司、台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及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主協辦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之紀錄為準。
(七) 主協辦單位就您的活動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經審查若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者,主協辦單位得取消您參與活動之資格。
(八) 您若有偽造、詐欺、冒名、盜用他人資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活動資格者,除喪失活動資格並禁止參加本活動外,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九) 您不得要求本活動「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及各項優惠禮折換現金或轉換為其他形式之贈品或贈獎,且主協辦單位對您於指定通路店家消費購買之商品或服務不負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但本活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十) 除法令或政策另有規定外,主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十一) 與本活動有關之抽獎活動係屬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1. 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含居住滿183日大陸地區人民),領取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本公司將代扣10%所得稅,中獎人當年度兌領獎項價值累計超過1,000元,應自行列入該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2. 中獎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日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獎項金額一律由本公司代扣20%所得稅。
(十二) 因參加本活動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您依法規定須履行之法定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若與稅務法令適用有爭議者,請您洽詢所屬管轄之稅捐稽徵機關。如有未盡事宜悉依領獎當時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 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
(一) 當您參加本活動並完成登錄綁定後,即視為您同意本公司及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得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提供之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存簿儲金帳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出生年月日、消費商店名稱與統一編號、交易日期與金額及登錄綁定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本公司並得於本活動目的之範圍內(如辦理「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款、加碼優惠禮、新戶禮、抽獎等各項作業),提供必要之交易資訊(僅限於上開蒐集之個人資料)予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經濟部、原住民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其委託之機構(關) 、各地方政府加碼券主協辦單位,以及依法具有調查權之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二)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得就保有您的個人資料之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資法第10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個資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11條第4項規定,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4. 依個資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5. 依個資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無從執行必要之處理作業,將導致您無法參加本活動。
(四) 提醒您參加本活動並進行登錄綁定前,應詳閱本活動各項約定內容及上開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當您完成登錄綁定流程時,視為已充分了解相關權利義務並同意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九、 損害賠償
您已明確瞭解並同意,因非可歸責於主協辦單位之事由,致您無法參加本活動者,主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十、 以電子文件為正式表示方法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約定條款提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您於本活動各項服務與功能等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時,即視為同意本條規定。
十一、 其他約定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或其他使用「台灣Pay」相關事項,悉依本公司網站/郵保鑣APP相關約定條款及「台灣行動支付」APP服務使用條款辦理。
十二、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約定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活動所生之任何爭議及糾紛,雙方應先尋求以協商方式解決,如未能解決者,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十三、 活動諮詢管道:
(一) 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4小時顧客服務專線:0800-700-365
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04)23542030
(二) 協辦單位: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三) 協辦單位: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我已了解並同意數位振興五倍券綁定約定條款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

 

輸入儲戶資料
身分證號/統一證號
出生年月日(西元)

如:19881119
存簿儲金帳號
手機號碼

請輸入您留存於郵局帳戶資料之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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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本活動回饋金撥付入帳後將以此電子郵件通知您。
*推薦局代號

請輸入責任局或支局代號6~7碼
*輸入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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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OTP簡訊密碼
身分證號/統一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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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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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簿儲金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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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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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定之郵局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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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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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局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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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輸入發送至您手機之簡訊OTP密碼
驗證作業有效時間剩餘 {{recTime}}
已發送{{smsCount}}次簡訊驗證碼,最多可發送3次
綁定成功
您已綁定{{srcTypeStr}},自110.10.8起開始累計您的消費(110.10.8後完成綁定者,自綁定後第一筆消費開始累計)
共同綁定
新卡友/新戶須作為主綁人才可適用新卡友/新戶回饋資格,提醒您共同綁定對象不能享有新卡友/新戶禮。
您若要繼續進行共同綁定、選擇各部會加碼券,請立即點選
部會加碼券
您若要繼續選擇各部會加碼券,請立即點選
綁定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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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代碼
{{ outputVO.COUPONCODE}}
*請於振興五倍券官網查詢您的數位標章,於商店購物時可享優惠價。
身分證號/統一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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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西元)
{{birthDateHide}}
存簿儲金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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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inputVO.CELL_PHONE | eCellphoneHide}}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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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定之郵局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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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局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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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訊息】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持卡至i郵購網站消費,可享有振興優惠價。現在就到 i郵購逛逛吧
交易訊息
訊息代碼:
{{ERRCODE}}
交易結果:
{{ERRMSG | i18n}}
活動說明/加碼回饋
消費滿5,000元,政府回饋5,000元
郵局再加碼回饋(郵政VISA金融卡300元、掃碼登錄即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最高800元)(限額)
綁定支付工具
郵政VISA金融卡
掃碼登錄(台灣Pay掃碼)
支付工具定義
限刷卡/感應支付
1.郵政VISA金融卡實體卡片刷卡消費
2.於電商平台輸入VISA卡號支付
※以上2種合併計算。
掃碼登錄即掃碼支付(台灣Pay)
限掃碼支付
使用郵保鑣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掃碼支付,含郵政金融卡雲支付及郵政HCE手機VISA卡
綁定期間
110.9.22-111.4.30
110.9.22-111.4.30
消費金額累計期間
1.110.10.7前完成綁定者,自110.10.8起開始累計至111.4.30
2.110.10.8後完成綁定者,自綁定後第一筆消費開始累計至111.4.30
1.110.10.7前完成綁定者,自110.10.8起開始累計至111.4.30
2.110.10.8後完成綁定者,自綁定後第一筆消費開始累計至111.4.30
活動內容詳述
*NT$5,000消費累計條件詳振興五倍券官網
1.110.9.22起於郵局專屬活動網頁輸入「身分證號及郵政存簿儲金帳號」選擇郵政VISA金融卡完成綁定。
2.消費金額累計期間以綁定之郵政VISA金融卡刷卡累計消費金額。
3.回饋金撥付週期:每週一撥付至持卡人之存簿儲金帳戶。
4.週週撥付金額計算:消費並扣款8日後次週一撥付入帳(排除7日內退貨交易),單人滿額5,000元為止。首期撥付為110.11.1。
1.110.9.22起於郵局專屬活動網頁輸入「身分證號及郵政存簿儲金帳號」選擇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完成綁定。
2.消費金額累計期間以綁定之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累計消費金額。
3.回饋金撥付週期:每週一撥付至儲戶之存簿儲金帳戶。
4.週週撥付金額計算:消費並扣款8日後次週一撥付入帳(排除7日內退貨交易),單人滿額5,000元為止。首期撥付為110.11.1。
綁定加碼回饋
「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 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2:10】
限額4萬名(含主綁人及被綁人),以綁定順序排序。
限額3萬名(含主綁人及被綁人),依綁定順序先後定有3種回饋金額:

綁定數第1-10,000名,每名800元。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1:10】
綁定數第10,001-15,000名,每名500元。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1:19】
綁定數第15,001-30,000名,每名300元。已額滿【滿額時間:110/09/22 12:56】
新卡友(新戶)加碼回饋
「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不限名額,每卡限領1份。

新卡友資格:
1. 110.9.10前未曾持有郵政VISA金融卡。
2. 110.9.10至110.10.31之間完成「申請」及「領取」新卡,包含:
(1)首次申領郵政VISA金融卡。
(2)郵政磁條/晶片金融卡首次轉換郵政VISA金融卡。
3. 將新卡成功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必須為個人綁定,或為共同綁定之主綁人;被綁人無法領取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
「新戶首刷禮100元」,不限名額,每新戶限領1份。

新戶資格:
1. 110.9.22前從未使用台灣Pay掃碼交易者。
2. 成功綁定台灣Pay掃碼作為數位振興五倍券(必須為個人綁定,或為共同綁定之主綁人;被綁人無法領取新戶首刷禮100元)。
注意事項
「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領取者,不得重複領取「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
新卡共同綁定之其他被綁人如符合前4萬名綁定數者,仍享有「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資格。
如主綁人同時符合「台灣Pay振興五倍券加碼」及「台灣Pay新戶首刷禮」,兩項加碼回饋皆可領取。
曾領取110年度台灣Pay「首刷禮掃碼付 享回饋」100元者,不符合本次新戶首刷禮資格。
加碼回饋金撥付時程:
您須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的消費滿額並扣款,始啟動加碼回饋的結算程序。
例如您共同綁定一共5人(含自己),則須消費滿額25,000元並扣款成功,方符合加碼回饋的領取條件。
名下所有綁定皆消費滿額及扣款
結算及撥付回饋金
110.11.30以前
110年12月底或111年1月初
110.12.1-111.1.31
111年2月底前
111.2.1-111.4.30
111年5月底前
※活動辦法、期間及相關詳情,以本公司網站之公告為準,本公司保有終止或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振興五倍券問與答
一、 綁定篇
Q1、使用數位振興五倍券步驟
A1、五倍券3步驟:綁定支付工具、累計消費、領取回饋(每週統計並撥付至帳戶,單人累計回饋上限5,000元)。
Q2、請問綁定郵局數位振興五倍券之活動頁面在哪?
A2、
(1)
可透過以下方式進入活動頁面:
1. 本公司全球資訊網首頁上方「振興五倍券」圖示。
2. 本公司網路郵局首頁上方最右側「數位振興五倍券」選單。
3. 本公司e動郵局首頁下方輪播廣告處「數位振興五倍券」圖示。
        
(2)
如開啟全球資訊網,上方「振興五倍券」圖示未正確顯示時,建議您先清除瀏覽器暫存資料之cookie與快取(cache),即可正確顯示。
Q3、如何綁定郵局的支付工具?
A3、連結至郵局數位振興五倍券專區,選擇下列任一種郵局數位支付工具,依網頁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並完成檢核即可。
(1)
郵政VISA金融卡:以實體郵政VISA金融卡刷卡交易。
(2)
掃碼支付(台灣Pay掃碼):包含以【郵保鑣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內郵政金融卡雲支付及郵政HCE手機VISA卡之掃碼支付,合併計算消費金額。
Q4、如何將親友共同綁定至郵局之支付工具?
主綁人先綁定郵局數位支付工具後,共同綁定人再至振興五倍券官網輸入主綁人資料,並依網頁指示完成共同綁定,消費以主綁人之支付工具累計,回饋撥付至主綁人帳戶(共同綁定人上限為5人,含主綁人最高回饋為25000元)。。
Q5、未成年可以綁定數位振興券嗎?
A5、
(1)
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含郵政HCE手機VISA卡)者:須年滿16歲之本國或外國自然人(含大陸人士)。
        
(2)
綁定台灣Pay者:因「郵政金融卡雲支付」沒有年齡之限制,凡持有郵政金融卡之儲戶即可申辦金融卡雲支付,故均可進行數位振興券綁定。
Q6、持有居留證可否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
A6、可選擇之領取方式如下,請於您綁定支付工具時選擇:
(1)
有居留權之配偶或外國人士如歸化為我國國籍,取得居留證者,皆可以居留證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
(2)
如非屬上述身分者,欲查詢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資格,可撥打1988專線。
Q7、請問郵政VISA金融卡逾效期還可以綁定VISA金融卡嗎?
A7、不可以,若您的VISA刷卡消費功能已逾效期,可至郵局臨櫃申請續卡,或利用網路免費換發新卡,網路換卡詳見「線上續卡專區」。續卡核發並開卡後,即可綁定VISA金融卡。
Q8、我有綁定掃碼支付(台灣Pay)或郵政VISA金融卡,還可以領取紙本振興五倍券嗎(如已經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如何取消/改購買實體振興五倍券)?
A8、個人綁定後即不得變更綁定為其他支付工具,亦不得取消綁定改領紙本券。
Q9、已於其他金融機構綁定數位工具,還可以重新綁定郵局嗎?
A9、不可以。個人綁定後即不能取消綁定。(一個人只能綁定一種支付工具,無法同時綁定不同支付工具)
Q10、如何知道數位振興券綁定成功?
A10、請至行政院振興五倍券官網查詢,亦可透過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專頁上方之「查詢綁定狀態」鈕連結至該「預訂及查詢平台」。
Q11、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是否需要帳戶有存款才可以刷卡消費?
A11、郵政VISA金融卡並非信用卡,刷卡消費將於帳戶可用餘額及刷卡限額內圈存扣款,餘額不足則無法刷卡消費。
Q12、數位標章怎麼使用呢?
A12、數位標章有機會獲得經濟部合作商店之振興券優惠!綁定成功後,下載數位標章及相關使用方式,請於110年10月8日起至振興五倍券官網查詢。
Q13、綁定成功後是否一定要有數位標章才能消費累計五倍券?
A13、不是,只要至五倍券認可之通路以綁定之支付工具消費,沒有出示數位標章一樣會認列累計消費金額。但是綁定成功後於消費時出示數位標章予店家,可讓店家作為是否給予消費折扣或優惠之依據。
二、消費篇
Q1、如何計算累計消費金額、期間?
A1、
(1)
本(110)年9月22日(上午9時)至本年10月7日登錄綁定者:自本年10月8日第一筆消費開始累計至111年4月30日。
        
(2)
本年10月8日起登錄綁定者:自綁定後第一筆消費開始累計至111年4月30日。
Q2、請問數位振興券可以在國外消費嗎?
A2、振興券僅限國內消費,欲知更多消費限制或店家名單,請至行政院振興五倍券官網查詢。
Q3、數位振興五倍券有限制消費通路或商店嗎?
A3、指定之消費通路/商店、消費類型、排除累計之通路/商店等資訊,請至振興五倍券官網查詢。
三、 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篇
Q1、何時可以領取回饋?
A1、以您綁定之支付工具累計消費(共同綁定者以主綁人綁定之支付工具累計消費),消費即回饋(週週撥付),並於消費第8日之次週一撥付至您的郵政存簿儲金帳戶中(排除退貨交易),首期撥付為110年11月1日,每人累計撥付上限為5,000元。款項撥入帳戶時,存簿摘要為「五倍券」。
四、加碼回饋篇 郵政VISA金融卡篇
Q1、我想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有什麼好康嗎?
A1、本公司針對郵政VISA金融卡,提供2種加碼回饋,分別是「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及「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另外免登錄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1.「數位五倍券 綁定雙重抽」:本活動不分新舊卡友,凡是110.12.31前以郵政VISA金融卡成功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主綁人均可獲得抽獎機會,且綁定人數愈多,中獎機率愈高。
2.「新卡友綁定數位五倍券抽獎活動」:本活動限定「新卡友」參加,凡110.12.31前以新卡成功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均可獲得抽獎機會。
※新卡友定義:110.9.10前未曾持有郵政VISA金融卡,且110.9.10-110.10.31之間完成「申請」及「領取」新卡。
※新卡友可同時參加上述2個抽獎活動。
Q2、「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的資格限制?
A2、「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不限名額,條件如下:
(一)
110.9.10前未曾持有郵政VISA金融卡。
(二)
110.9.10-110.10.31之間完成「申請」及「領取」新卡。包含:
1、首次申領郵政VISA金融卡。
2、郵政磁條/晶片金融卡首次轉換郵政VISA金融卡。
(三)
將此張新卡成功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必須為個人綁定,或為共同綁定之主綁人)。
(四)
每卡限領1份「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
(五)
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數的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
注意事項:「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領取者,不得重複領取「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但新卡共同綁定之其他被綁人如完成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並扣款成功,且符合前4萬名綁定數者,仍享有「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
Q3、「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的資格限制?
A3、「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限額4萬名,主綁人可依綁定人數(含主綁人及被綁人)取得加碼回饋份數,條件如下:
(一)
使用郵政VISA金融卡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
(二)
符合前4萬名綁定數(含主綁人及被綁人);超過4萬名者,不再享有「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資格。
(三)
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數的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
主綁人符合新卡友資格者,主綁人之加碼回饋自動適用「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不再重複領取「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被綁人仍適用「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規則。
Q4、我可以同時領取「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及「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嗎?
A4、
(一)
「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領取者,不得領取「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
        
(二)
「新卡友」的卡片如綁定其他人,且符合前4萬名綁定數,則可依被綁人的人數領取「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名下所有綁定均須完成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
Q5、共同綁定的回饋情形比較複雜,可以圖示說明主綁人為新卡友的情形嗎?
A5、
Q6、請圖示說明主綁人不是新卡友的情形。
A6、
Q7、如果我是「新卡友」,可以作為共同綁定之「被綁人」嗎?
A7、可以,但是您將無法領取「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建議您另作個人綁定,或是作為共同綁定之「主綁人」。新卡友必須將新卡作為綁定工具,才可獲得「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
Q8、如果我在110.9.1申請卡片,110.9.15領取卡片,是否符合新卡友資格呢?
A8、很抱歉,申請及領卡均須在110.9.10-110.10.31之間,才可符合「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活動條件。申請或領卡的時間點,其中有一個不在110.9.10-110.10.31之間者,就不符合「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活動條件。
Q9、如果我是110.11.1以後申請及領卡的新卡友,是否符合新卡友資格呢?
A9、很抱歉,申請及領卡均須在110.9.10-110.10.31之間,才可符合「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活動條件。申請或領卡的時間點,其中有一個不在110.9.10-110.10.31之間者,就不符合「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活動條件。
Q10、如果我110.10.29到郵局申請卡片,但是承辦人說要3個工作天才能領卡,這樣會影響我領取「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嗎?
A10、是的。「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限定申請及領卡均須在110.9.10-110.10.31之間,麻煩您到即時發卡局申辦卡片,可以即辦即領,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Q11、我是新卡友且是主綁人,在綁定網頁看到「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已經額滿,這樣會影響到我領取「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的資格嗎?
A11、請放心,「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資格與綁定排序無關,所以不受影響。但是欲被您綁定的其他人,因為不在前4萬名的綁定數,所以無法符合「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資格
Q12、我已經完成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而且也扣款成功,何時可以獲得加碼回饋呢?
A12、加碼回饋共分3個時程發放:
(一)
110.11.30以前完成消費滿額及扣款者,將於110年12月底或111年1月初完成結算及撥付回饋金。
(二)
110.12.1-111.1.31完成消費滿額及扣款者,將於111年2月底前完成結算及撥付回饋金。
(三)
111.2.1-111.4.30完成消費滿額及扣款者,將於111年5月底前完成結算及撥付回饋金。
Q13、加碼回饋是撥付到誰的帳戶呢?
A13、無論是個人綁定或共同綁定,均是撥付到綁定卡片所屬的存簿儲金帳戶。
Q14、被綁人部分的加碼回饋也是由主綁人領取嗎?
A14、是的,不分主被綁人,加碼回饋均是撥付到綁定卡片所屬的存簿儲金帳戶(即主綁人的存簿儲金帳戶)。
Q15、我的卡片一共綁定3人(含自己在內),如果我在110.11.30以前只完成消費滿額10,000元,可以先得到2人份的加碼回饋嗎?
A15、不行,加碼回饋不得分批領取。您必須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數的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才能啟動結算及撥付回饋金。建議您儘早完成3人份的消費,才能及早領取加碼回饋。
Q16、「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有名額限制,我怎麼知道我的綁定是否在限額內?
A16、當加碼回饋額滿時,綁定網頁會顯示「已額滿」,但若完成綁定者仍可參加抽獎活動,獎品豐富,預祝您抽中大獎。
舉例1
花花是VISA卡老客戶,110.9.22活動開跑立刻將自己的卡片綁定全家4口人,符合「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前4萬綁定數資格;花花在110年10月一口氣刷滿2萬元,110年12月底或111年1月初將會領到加碼回饋300元*4份 = 1,200元。
舉例2
悟空是VISA卡老客戶,一共綁定3人且符合前4萬綁定數,他在110年10月刷滿1萬元;110年11月以後悟空較少刷卡,直到12月才累積刷滿最後的5,000元,在111年2月才領到加碼回饋,共領到300元*3份=900元。
舉例3
美美在110.9.10新申辦及領取郵政VISA卡,符合「新卡友」資格;美美用這張卡片共同綁定自己跟峰峰,可惜綁定時已經超過4萬名額度,所以峰峰的部分無法符合「VISA卡綁定加碼回饋300元」。美美在110年10月累積刷滿10,000元,110年12月底或111年1月初將會領到「新卡友限定獨享回饋600元」。
四、加碼回饋篇 台灣Pay篇
Q1、我想綁定台灣Pay掃碼支付,有什麼好康嗎?
A1、本公司針對台灣Pay用戶,提供2種加碼回饋,分別是綁定加碼優惠(800元、500元、300元)及台灣Pay新戶首刷禮(100元)。另外財金公司也針對台灣Pay用戶舉辦「振興五倍券」抽獎活動(110.9.22-111.4.30),總獎項1,000萬元,獎項計有早鳥天天抽萬元現金、奧運選手紀念品;以及參與振興活動再抽百萬元、10萬元、5萬元現金等大獎。詳情請洽台灣Pay官網。
Q2、綁定加碼優惠的資格限制?
A2、限額3萬名,依綁定順序先後定有3種回饋金額(800元、500元、300元) ,愈早綁定,愈有機會取得高額回饋金。活動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使用台灣Pay掃碼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
(二)
於本公司網頁成功綁定之前3萬名綁定數(含主綁人及被綁人):
綁定數第1-10,000名,每名800元
綁定數第10,001-15,000名,每名500元
綁定數第15,001-30,000名,每名300元
(三)
完成綁定人數的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含主綁人及被綁人)。
Q3、「台灣Pay新戶首刷禮」的資格為何?
A3、符合資格之新戶,不限名額,每名新戶可得100元,條件說明如下:
(一)
110.9.22前從未使用台灣Pay掃碼交易,包含「郵政金融卡雲支付」、「郵政HCE手機VISA金融卡」、「郵保鑣」進行「台灣Pay QR Code」掃碼購物、繳費(稅)及行動轉帳交易。
(二)
完成台灣Pay掃碼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必須為個人綁定,或為共同綁定之主綁人)。
(三)
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數的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含主綁人及被綁人)。
(四)
如主綁人同時符合「台灣Pay振興五倍券加碼」及「台灣Pay新戶首刷禮」,兩項加碼回饋皆可領取。
Q4、我曾經參加郵局110年度台灣Pay「首刷掃碼付 享回饋」活動,這次數位振興五倍券的台灣Pay新戶首刷禮我還有領取資格嗎?
A4、本公司110年度台灣Pay「首刷掃碼付 享回饋」活動的辦理日期是110.5.1-110.6.30,已領取過本次活動100元回饋金者,不適用本次台灣Pay掃碼綁定數位振興五倍券的新戶資格。
Q5、我是台灣Pay新戶,一共綁定5人(含自己在內),如果我在110.11.30以前只完成消費滿額5,000元,可以先得到自己的台灣Pay新戶首刷禮跟綁定加碼優惠嗎?
A5、不行,加碼回饋不得分批領取。您必須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數的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才能啟動結算及撥付回饋金。建議您儘早完成5人份的消費,才能及早領取加碼回饋。
Q6、我是台灣Pay新戶,一共綁定2人(含自己在內),綁定順序符合前1萬名,我總共可以領到多少回饋金?
A6、您總共可以領到台灣Pay新戶首刷禮100元+綁定加碼優惠800元*2=1,700元。回饋金將會在您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數的消費滿額且扣款成功後,啟動結算程序,回饋金將全數撥付至主綁人的存簿儲金帳戶。
Q7、我已經完成名下所有綁定人的台灣Pay掃碼綁定振興五倍券消費滿額,而且也扣款成功,何時可以獲得加碼回饋呢?
A7、加碼回饋共分3個時程發放:
(一)
110.11.30以前完成消費滿額及扣款者,將於110年12月底或111年1月初完成結算及撥付回饋金。
(二)
110.12.1-111.1.31完成消費滿額及扣款者,將於111年2月底前完成結算及撥付回饋金。
(三)
111.2.1-111.4.30完成消費滿額及扣款者,將於111年5月底前完成結算及撥付回饋金。
Q8、台灣Pay加碼回饋有名額限制,我怎麼知道我的綁定是否在限額內?
A8、加碼活動共有2種,分別是綁定加碼優惠(限前3萬名綁定者)及台灣Pay新戶首刷禮(不限名額)。綁定加碼優惠額滿時,會顯示「已額滿」。
五、 高雄券篇
Q1、高雄券是什麼?
A1、請至高雄市政府高雄開就賺活動網站查詢。
Q2、如果我已經在110年10月10日在高雄消費滿5,000元了,請問我有沒有得到高雄券呢?要去哪裡查詢?
A2、五倍券綁定郵局「台灣Pay掃碼支付」者,於「高雄地區店家(註1、Q3)」以郵局台灣Pay掃碼支付消費款項,於滿額前累計達5,000元者(註2、Q4),有資格得到高雄券1份,限前1,800名滿額者(依條件達成順序)。首期結算日為110年11月1日,本公司將於結算後,將符合高雄券資格名單提供給高雄市政府通知消費者領取紙本高雄券。
Q3、何謂「高雄地區店家(註1)」?
A3、高雄地區店家分為【高雄在地店家】及【高雄連鎖店家
Q4:怎麼認列高雄地區店家消費額度有沒有滿5,000元(註2)?
A4、本活動達成條件有2種方式,第1種方式A須在【高雄在地店家】消費滿5,000元者,第2種方式B須在【高雄在地店家】消費至少2,500元並加計【高雄連鎖店家】消費金額共達5,000元者。

** 詳情請至台灣Pay活動網站-地方加碼禮-高雄券查詢。
Q5、我要去哪裡查詢我有沒有領取高雄券的資格?
A5、110年11月1日起可至本公司數位振興五倍券專區查詢高雄券符合資格名單。
六、 好食券篇
Q1、好食券是什麼?
A1、
(一)
經濟部為幫助餐飲產業振興,特別在行政院振興五倍券外針對數位綁定民眾加碼,民眾只要10月29日前綁定數位五倍券,民眾即可以獲得500元的「好食券」。
        
(二)
好食券須綁定數位五倍券,限定使用於餐飲、糕餅或夜市/市場等小微店家、攤商及觀光工廠、百貨美食街。
Q2、好食券什麼時候開始用?可以用到什麼時候?什麼時候可以領取回饋?
A2、110年10月8日(五)開始消費累計,至111年04月30日(六)消費累積截止,每人回饋累積上限500元,回饋週期同數位振興五倍券週週撥付,首期撥付日期為110年11月1日。款項撥入帳戶時,存簿摘要為「好食券」。
Q3、郵政VISA金融卡綁定數位五倍券,好食券回饋使用注意事項?
A3、若您到店消費好食券,需使用郵政VISA金融卡來結帳,才可累計好食券的額度。若使用電子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結帳,即使該支付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仍無法累計好食券額度。
Q4、好食券有什麼使用場域限制嗎?
A4、好食券可在接受數位五倍券數位支付的餐飲、糕餅及夜市/市場攤商店家及觀光工廠、百貨美食街使用好食券,店家資訊可參考好食券官網所公布(網站:foodlover.tw)餐飲、糕餅或夜市/市場等小微店家、攤商及觀光工廠、百貨美食街消費使用。
七、 i原券篇
Q1、i原券是什麼?
A1、i原券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詳請可至i原券活動網站查詢,或洽原住民族委員會客服電話0800-508-188。
(一)
額度:1,000元。
(二)
使用地點:原民會認證店家
(三)
五倍券綁定郵局台灣Pay掃碼支付者,需使用「郵政金融卡雲支付」或「郵保鑣」掃碼消費。
Q2、i原券什麼時候開始用?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A2、
(一)
五倍券已綁定台灣Pay金融卡帳戶者,消費者使用期間:110.11.5至111.4.30日止。
        
(二)
五倍券未綁定台灣Pay者,請先下載台灣行動支付APP,並選擇使用郵政金融卡雲支付,請於110.11.6~110.11.20期間至五倍券官網完成「補登」程序,消費者使用期間:110.12.1至111.4.30止。
Q3、i原券有什麼使用場域限制嗎?
A3、需至「原民會認證店家」使用,請至i原券網站查詢。
Q4、i原券什麼時候可以領取回饋?
A4、i原券與振興五倍券回饋週期相同(請參考「三、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Q1),但因i原券啟用日為110.11.5或110.12.1(請參考Q2),首期撥付分別為110.11.15或110.12.13。款項撥入帳戶時,存簿摘要為「i原券」。
八、 地方創生券篇
Q1、地方創生券是什麼?
A1、地方創生券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辦,詳請可至地方創生券網站查詢,或洽國家發展委員會客服電話0809-095-066。
(一)
額度:單人500元。
(二)
使用地點:僅適用特定店家,請至地方創生券網站查詢。
Q2、地方創生券什麼時候開始用?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A2、消費者使用期間:110.12.1至111.8.31止。
Q3、地方創生券有什麼使用場域限制嗎?
A3、僅適用特定店家,請至地方創生券網站查詢。
Q4、地方創生券什麼時候可以領取回饋?
A4、地方創生券與振興五倍券回饋週期相同(請參考「三、數位振興五倍券回饋」Q1),但因地方創生券啟用日為110.12.1(請參考Q2),首期撥付為110.12.13。款項撥入帳戶時,存簿摘要為「地方創生」。
Q5、如果抽到地方創生券了,該如何使用?
A5、於 110/11/6 ~ 110/11/20 至地方創生入口網登錄欲綁定金融機構(22家),並下載「台灣行動支付 App」綁定前述登錄之金融機構金融卡。
Q6、哪裡可以查詢地方創生券中籤名單?
A6、可至地方創生券網站用身分證查詢。
九、 其他
Q1、有其他數位振興五倍券問題,可詢問誰?
A1、可以撥打1988專線。專線服務時間為08:30~18:30,全年無休。亦可至振興五倍券官網查詢,智能客服24小時服務。
查詢五倍劵消費及回饋

 

身分證號/統一證號

綁定時登錄之證號
存簿儲金帳號

綁定時登錄之局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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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綁定資訊如下
共同綁定數(含本人)
綁定日期
綁定支付工具
郵局加碼回饋(元)(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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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郵局加碼回饋撥付時程查詢(請按此連結),存簿摘要為「振興加碼」。

 

各券種回饋情形 查詢消費明細
劵種
可回饋總金額(元)(註)
已回饋金額(元)
五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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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食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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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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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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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1. 五倍券單人額度5,000元、好食券單人額度500元、 i原券單人額度1,000元、地方創生券單人額度500元。
       2. 消費並扣款 8 日後次週一撥付入帳 排除 7 日內退貨交易 。
       3.撥付入帳戶時,將依認列之券種分別顯示存簿摘要為「五倍券」 、「好食券」、 「 i 原券」、「地方創生」。

 

消費明細(僅列出已撥付的消費明細)
消費日期
消費時間
消費卡別
消費金額
認列券種金額
i原券
地方創生券
好食券
五倍券
特店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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